村委换届未清账 “法盲”主任被拘才还钱

2017年09月12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9月8日下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巍峰的办公室内挤满了人,大家讨论起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纷纷表示受教匪浅,以后再也不敢拿法院的判决不当回事了。

  原来,方城县清河乡某村村民周某经营了一家小商店,1994年至2014年期间,周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为了村内事务,经多人在周某的小商店内多次赊欠商品,并指派周某为村委提供劳务,累计拖欠周某商品及劳务费共计3万余元。经过周某多年追要,村委会一直没有清偿。2016年7月,周某将该村委会告上法庭,经市县两级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村委会应向周某偿还全部欠款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周某于2017年3月申请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村委,该村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8月22日凌晨,方城县法院执行局利用开展“秋季会战行动”的机会,将该村村主任周某祥予以司法拘留。被拘留后,周某祥仍未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满怀不解地问执行干警:“难道就这还犯法哩?”经过执行干警义正言辞的教育和10多天的拘留惩戒,在拘留所内的周某祥和在拘留所外的村委一班子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协商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双方互谅互让的沟通交流,该案最终于9月8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村委会每年从办公经费中向申请人履行不低于6000元的款项直至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协议达成后,村主任周某祥被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从拘留所出来的周某祥此时终于明白,原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就是一种“犯法”行为。(生俊东 顾东升 程远景)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