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办理案件 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

2017年09月18日00:00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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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在办理案件中

  大河网讯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根据司法责任制要求,9月5日至7日,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全程办理了一起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的7人涉嫌诈骗案件。

  郏县公安局于9月4日将该案提请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经审查决定受理后,根据该院入额领导干部轮案机制规定,确定检察长郭万春为案件承办人。

  郭万春接到此案后,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给检察官助理进行详细讲解,并针对每名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作用,指导制定了相应的讯问提纲。郭万春检察长于9月5日、6日,带领检察官助理先后赴郏县、宝丰、叶县看守所讯问了7名犯罪嫌疑人。询问过程中,郭检围绕犯罪事实和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9月8日,就该案证据及所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郭万春邀请郏县公安局局长王遂法等人共同对该案件进行分析,后依法对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做出批捕和不捕决定。

  此案的办理,是该院落实上级院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关要求,入额领导干部亲自办案步入常态化的标志。8月中旬以来,该院根据相关精神,健全制度措施,明确规定入额检察官特别是入额领导干部必须办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办案比率,设置轮案机制,确定员额检察官特别是员额领导办案范围、具体办案组织形式、应当承担的司法责任等,并将办案情况纳入入额检察官业绩考评。

  目前,郏县检察院已有多名入额副检察长和入额领导干部根据办案要求陆续开始办理案件,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白水民   闫润沛)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