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一老赖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赶紧腾房

2017年09月21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崤函执行风暴”集中行动以来,渑池县法院不断加大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力度,极大地震慑了一批被执行人,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法院公信力,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9月20日,渑池一“老赖”杨某某面临“拒执罪”利剑,赶紧搬空依法被拍卖的房屋。

  2014年4月14日渑池法院作出(2014)渑民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杨某某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3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某四十日内偿还张某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协议生效后被告人杨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某某向渑池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渑池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位于渑池县新文小区13号楼三单元四楼西户住房一套予以查封,并经司法鉴定评估后以32.2万元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杨某某迟迟不予腾房。9月20日,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再次通知杨某某如再不腾房将以涉嫌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的杨某某乱了阵脚,终于意识到自己赖账不还构不成刑事犯罪的想法是错误的,立即将被拍卖的房屋搬空并移交给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干警正告那些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老赖”们,不要再心存侥幸,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拒执罪”利剑下一个指向的可能就是你。(代文官 贺妍)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