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原阳县检察院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度”

2017年09月25日17:40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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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申科干警发放司法救助金

  “我代表躺在病床上年幼的女儿,谢谢检察官!”近日,受助人段小京夫妇眼含热泪,从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靳锋敏手中接过司法救助决定书时动情地说。

  2016年8月3日上午,原阳县杨湾村小学一年级的女孩段紫瑜在家门口玩耍时,遭本村杨某驾驶的农用车碾压,腿部、臀部伤势严重,在救治过程中,医生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但坚强的小紫瑜几次和死神擦肩而过,硬是挺了过来。然而,3天时间花完了全家8万多元积蓄。即便如此,也没能挡住小紫瑜病情的恶化。接下来的治疗还需60余万元,这对段小京一家是个天文数字。而亲朋能借的都借遍了,肇事者杨某拿出1万元后突发疾病死亡,致使治疗费无法通过正常诉讼获得赔偿。

  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在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救助。救助标准一般是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范围以内。原阳县检察院了解了段小京一家的情况后,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多方资源,为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3万元,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创新救助形式,体现人文关怀

  开展“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活动以来,原阳县检察院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机制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不仅创新形式,也充分释放了人文关怀。

  2014年3月8日22时左右,家住原阳县南干道的下岗职工黄文英骑着电动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黄文英严重受伤。救治花去医疗费七、八万元,使原本就清贫的家庭更一贫如洗。2014年7月,黄文英儿子又遭遇车祸,导致胸部以下没有知觉,让黄文英再遭重创:智商仅相当于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家中两个不能自理的病人需要照料,让同样下岗的黄文英的丈夫连养家糊口的能力也丧失了。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原阳县检察院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共同制定救助计划,通过协调,为黄文英一家三口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

  近年来,原阳县检察院控申科在有效化解刑事案件导致的社会矛盾的同时,也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

  在司法救助过程中,该院积极探索建立起了以经济救助为核心,法律援助、社会支助、心理关注相结合的综合性救助模式。

  该院控申科和侦监科、公诉科、案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当发现需要救助的对象时几个部门会互相通气,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其他部门会及时将司法救助方面的知识传达给需要救助的对象。2015年10月,宋国展带领宋志明等人到郑州市打工,但未支付宋志明工资,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春节前,宋志明将宋国展杀死,将宋国展儿子刺成重伤,花费医疗费9万多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对受害人家属刘小红没有作出赔偿,造成后者生活陷入极度贫困。该院公诉部门收到该案件材料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除向被害人刘小红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外,同时一并送达了《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询问笔录,随案卷移送法院作为案件处理和法院量刑的酌定情节。在司法救助的帮助下,刘晓红及时收到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

  为确保需要提供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能够高效、及时得到救助,该院探索建立起救助案件快速专办机制,案件承办部门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前提下,缩短告知、申请、审批、发放环节的办理期限,简化工作程序,缩短救助周期,该院在一个月之内解决诉求的案件有4件,不超过两个月解决好的有5件。虽救助款不多,但积极高效的办事态度让被救助者感动不已。

  加强宣传引导,传递正能量

  该院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组织宣传组到县城中心广场、闹市区、街道边等地方采用悬挂横幅、摆放法律知识展板、张贴宣传挂图、发放资料、宣传手册、设置咨询点等形式对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救助标准、救助形式、救助流程等进行宣传,使司法救助制度深入人心。

  2005年,受助人薛彦玲的父亲和弟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均丧生,肇事车辆逃逸,案件至今未破。同时失去两条鲜活的生命,薛艳玲的母亲一病不起。无奈,薛彦玲搬回娘家陪伴母亲,在村子里以打烧饼来维持全家的生计,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在一次集会上,她看到了原阳县检察院控申科的干警在宣传司法救助知识,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该院控申科干警反映了情况,干警们积极引导薛艳玲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司法救助工作小组严格审查了其相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调查,认为薛某某符合救助条件,为其申请到了2万元的救助金,传递了司法救助工作的正能量。

  每次在落实救助金后的三个月内,原阳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小组的成员都会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效果。

  原阳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功能。“敢转争”活动的开展提升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检察温度在一次又一次的救助工作中,被传递,也被传颂着。(夏兴宇 靳锋敏)(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尼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