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规范约束“小微权力”运行

2017年09月25日17:4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年来,罗山县全面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通过编制“小微权力”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强化监督、有力查处,逐一界定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权力,从源头上把农村基层权力关进“笼子”。

  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归类汇总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制订涉及村干部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管理事务方面以及在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等便民服务事项方面的小微权力清单,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

  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阳光村务”试点工作,编写《农村小微权力操作手册》,按村务事项绘制流程图,确保村干部形式“小微权力”和群众办事可以“看图做事、照单操作”,明确村级组织、村干部等权力主体的岗位职责,确保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

  构建“小微权力”三级监督体系。构建乡镇纪委专责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专职监督和群众参与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把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既管好自己,也要管住亲属子女。

  开展惩治“微腐败”专项整治。县乡纪委和巡察机构勇于亮剑,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巡察,把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和宗族势力欺压百姓问题作为执纪和巡察重点;开展基层干部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围绕村级组织在落实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治理4个,常规巡察2轮。(张浩 于尚兵)

编辑:尼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