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上门立案解民忧 诉讼服务零距离

2017年10月11日11: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法院的工作做的真好啊!真的是司法为民!我行动不便,坐在家里就把案件立上了。下着雨,还让你们跑一趟,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0月10日,瘫痪在床的当事人李某某握着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感动地说到。当天,渑池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得到出行不便的李某奇欲提起诉讼的消息后,考虑到当事人瘫痪在床、一人出行不便,立案团队负责人决定派出工作人员上门立案。

  原来,2017年4月18日20时许,李某某乘坐其子李某奇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沿310国道自东向西行驶,行至英豪镇西曲村路口处,被雷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倒,致二人受伤。耄耋之年的李某某出院后瘫痪在床,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与九级伤残各一处,李某奇出院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和十级伤残,身体多部位骨折导致出行不便。现二人在家修养,而雷某某不予支付各项赔偿。2017年10月9日下午,李某奇打电话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是否能上门立案。面对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李某某全家人对上门立案的便民举措感动不已。

  此次上门立案是渑池县法院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真正做到了诉讼服务零距离。据介绍,渑池县法院立案团队自8月份成立以来,践行“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团结协作、创新争先”的团队精神,勤奋工作。两个月内共登记立案1204件;速裁庭审结57件,劝返47件;申诉复查2件,化解1件,并采取多项便民举措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贴近民心,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正如立案团队负责人武波所说:认真落实好登记立案制,让“立案难”成为历史是我们诉讼服务的宗旨,针对出行困难的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服务,是困难老百姓的需要,更是我们的工作需要。 (代文官 张晶晶)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