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法官拘留劝导促和解 以物抵债把案结

2017年10月12日11:2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在被司法拘留期间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了和解,张某以房屋抵偿欠王某的借款。

  据了解,2015年,因经营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张某向朋友王某借款48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和借款期限。然而,还款期限到后,王某多次催还无果。无奈之下,王某将昔日好友张某告上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王某48万元欠款及利息。

  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张某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实地到房产管理所、国土局及多家单位查询等方式,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遗憾的是,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查到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只好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8月15日,该院执行法官得知张某的下落后,立即组织干警将张某带回了源汇区法院。因其态度坚决,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依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对张某及其家人进行劝导。最终,张某同意以房屋清偿王某借款,与王某达成了和解。(陈戈赵现伟)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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