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速无证驾驶未年审车辆 扣分罚款还差点被行政拘留

2017年10月12日10:4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车辆逾期未年审上路行驶,不但交警查获要处罚,一旦发生事故还会被保险公司拒赔。10月11日,漯河高速交警在辖区例行检查时,查获1辆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对当事人张女士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

  当日17时05分许,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在漯河西执法服务站执勤时,突然接到辑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豫D的小型普通客车逾期未检验,正朝着执法服务站驶来,民警立即组织拦截。随后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检验有效期为2017年4月30日,已经逾期5个多月没有年审。

  民警通过系统进一步了解到,该车驾驶人张女士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她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经询问得知,其丈夫昨天晚上上夜班,太疲劳,因父亲生病住院,从叶县往漯河中心医院赶,就让他坐在其后面照看不满周岁的孩子,自己开车。

  民警对张女士无证驾驶未年审车辆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张女士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1700元。因其认错态度较好且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民警未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限的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一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请按时对车辆进行年审,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王秀根)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