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付抚养费 漯河法官耐心调解促执行

2017年10月18日17:1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及房屋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庞某与廖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婚生女儿归庞某抚养,廖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300元,至其满十八岁时止;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归庞某所有,庞某补偿廖某5万元。但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廖某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庞某特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廖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及归还房屋。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但被执行人廖某一直推搪,不肯履行义务。该院经过调查后,也未查到廖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找到廖某。

  经过法官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疏导,特别说明如果再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使廖某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的严重性,主动要求来法院协商解决。

  2017年8月21日,廖某与父亲廖某某来到法院,与庞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廖某每年支付女儿学费3600元,至2025年8月止;判决给庞某的房屋转让给廖某,廖某一次性支付30万元给庞某;判决书规定庞某补偿给廖某的5万元,廖某放弃,不予追偿。至此,一起因离婚案件引起的抚养费纠纷完满执结,且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