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区法院:巡回审判赢得民心 耄耋老人得以赡养

2017年10月27日09:59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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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讯 “五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年支付原告赡养费400元,小麦90斤。于2017年12月31日前每人支付原告赡养费60元,小麦18斤;2018年起……原告今后发生的医疗费,凭实际支出票据由五被告平均分担。”10月26日,在一年一度的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潦河法庭来到英庄镇双庙村委,巡回审理了一起农村赡养纠纷案。

  原来,现年91岁的郑老太育有五子二女,均已成家立业。2000年郑老太的老伴段某去世。随后几年,其二儿子和大儿子也相继过世,郑老太一直跟随小儿子段某丙生活。段某丙一家外出打工后,郑老太独自生活。2016年起,三儿子段某甲和四儿子段某乙以分地不均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和粮食,平时也不过去照看她,日常饮食起居由孙媳妇覃某帮着照料。无奈之下,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的郑老太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现场,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和辩解,并详细询问了到场子女对老人赡养问题的意见,在调解未果后,法官综合考虑原告的子女状况,原、被告的经济收入情况及当地消费水平,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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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议论纷纷,认为法院这种审判方式很好,让老百姓都能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法院审判的全部过程,这样的纠纷应该多搞巡回审判,给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曝曝光、红红脸、出出汗,让他们多多接受教育,让老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近年来,卧龙区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经常选取赡养、相邻关系、土地等农村多发性民事案件,巡回开庭审理。

  “法庭到现场开庭,一是能够根据现场了解的实际情况对案件争论的事实进行确认;二是能够通过现场说法、讲法,使群众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没有任何前提和条件。老人辛辛苦苦将子女拉扯长大,子女们应当尽孝心好好照顾老人,让其安享晚年。”潦河法庭庭长王万萍说,“在以后工作中,会继续把巡回法庭开进村庄,把‘阳光司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生俊东 丁清凌)


编辑:姜秋霞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