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还失诚信 法院执行一月到账

2017年10月30日10:54

来源:大河网

  近日,河南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洛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拿到了执行回来的84000元货款及3360元违约金,该案件从判决到执结仅用时一个月。

  河南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与洛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河南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如约履行了出货义务。但洛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没有支付货款,河南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8.7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货款的法律义务。河南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新区法院立案后,通过法院查控系统,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在查询到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的情况后,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申报公司财产状况,并告知该公司法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面临被限制贷款、招投标、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鉴于现在执行手段的信息化和制裁措施的严格,该公司在一个月内履行了还款义务。

  该案件的顺利执行,得益于法院办案信息化水平的大幅提高及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初步建立。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正在逐步得到完善,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张扬 刘雨 胡峰)


编辑:姜秋霞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