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赔交通肇事赔偿 漯河召陵区法官耐心说服促案结

2017年10月30日15: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6年10月,佟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了双方车损和陈某多处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佟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佟某对此认定却不认可。陈某将佟某诉至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佟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赔偿。该院经审理判决佟某赔偿陈某各项赔偿共计三万九千元。

  据了解,判决生效后,佟某不肯履行赔偿义务,陈某向召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召陵区法院于2017年8月向佟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和报告自己一年来的财产状况。期满后,佟某迟迟不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佟某经营了一家饭店。

  10月27日,当执行干警周珈亦等人前往这家饭店调查时,却遭到了佟某及其亲友的百般阻挠,被团团围住不得脱身。在这种艰难的局势下,执行干警没有丝毫的退缩和胆怯,反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徐徐善诱的对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终于说服众人将佟某拒至召陵区法院。

  据悉,最终佟某已经认识到了拒执行为将带来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了陈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协议赔偿款三万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田明杰 袁刻攀 王文博)


编辑:姜秋霞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