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女被母亲告上法庭 法院干警及时将执行款送床前

2017年10月31日15: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0月26日下午,南阳卧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元伟和执行干警一起来到靳岗街道香铺村大西组,将4619元赡养费执行款送到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尹老太病榻前。74岁的尹老太颤抖着接过钱,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激动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尹老太与丈夫周某有三子一女,均已分门另过。丈夫去世后,尹老太多年一直在外租房独自生活。2016年5月,尹老太患脑梗塞住院治疗 ,出院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除二儿子外,其他子女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尹老太遂将子女诉至法院。

  2016年12月19日,卧龙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尹老太随二儿子周某乙生活,周某乙不再支付赡养费;长子周某甲(残疾)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三子周某丙和女儿周某丁每月支付400元;尹老太的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四被告平均分担。周某甲、周某丙不服,提出上诉,南阳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周某甲、周某丙、周某丁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尹老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因该案系涉民生案件,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对该案优先执行,特事特办,加快办理速度。经办案法官对尹老太三子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周某丁通过转账履行了给付义务,仍无动于衷的周某丙被拘留后履行现金4619元。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尹老太卧床不起,急需用钱且需要家人照顾,卧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刘元伟和执行干警主动将执行款送到其家中,让尹老太在重阳节前夕展开欣慰笑容。(生俊东 丁清凌)


编辑:姜秋霞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