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法院运用强制执行措施 打击“老赖”不手软

2017年11月01日17: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今年以来,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法院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充分运用拘留、拘传、罚款等各项强制措施,并简化强制措施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立即做出决定,快速进入实施,高效打击老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

  据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于7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张某支付给原告朱某货款26.5万元,限于10月1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催要无果后,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张某拒不向法院报告本人的财产情况,该院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举措,张某仍拒不履行义务,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并告之他将向公安部门移交手续,按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罪采取刑事措施。

  拘留期间,张某认真反思并改正了错误,同意将本人购买但办理在他侄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过户给李某。该院随即通知张某的侄子到庭,与李某一起到不动产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该案顺利执结。

  据介绍,近年来,舞阳县法院先后采取召开督促被执行人还债大会、新闻发布会、在各种媒体刊登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的公告和名单等措施,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工作声势。与此同时,该院与银行、国土、房产、车辆管理等部门联合,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固定资产转移等举措,建立起一套“横成片、纵成网、广覆盖、深查处”的执行联动机制,对严重规避执行的行为,起到了良好的威慑作用。(田明杰 蔡强)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