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官刘剑:如何十年磨一“剑”

2017年11月03日11:4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都说执行难,但再难也能想方设法,竭尽所能去破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权威,让诚信在社会上得到弘扬……”当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刘剑法官聊到“执行难”问题时,他这样说道。

  正是在这样不怕难、攻克难的精神支持下,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进入邓州法院工作的刘剑,自2008年调到执行工作岗位后,十年里,他共执结各类案件1100余件,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执行到位金额达1.13亿元,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并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一次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五次,被中共邓州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一次,多次被评为“执行快手”等荣誉称号。

  十年里,他从一名执行新兵,通过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履行职责,逐步成长为执行三庭副庭长,负责执行三庭工作,他勇于担当,敢挑重担,用十年磨一剑的坚守诠释着对法律的忠诚。

  牢记宗旨做百姓维权的守卫者

  “谢谢你们,魏某这下可以放心过年了。”2017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当刘剑将5万元执行款送到截瘫卧床的申请执行人魏某床头时,魏某妻子感激地说道。这仅仅是刘剑承办的诸多案件中一幕。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刘剑边干边学,抓住一切时机,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有独到之处的年轻同志学习。在工作中,他身先士卒,要求全庭同志透过纷繁复杂的事务表象,准确把握案件突破口,有针对性的采取执行措施,讲求执行艺术,从而提高执行效率。

  今年5月7日清晨,听说被执行人梁某在邓州市刘集镇的某集市上卖小龙虾,刘剑一行便立即驱车来到集市上,发现梁某摊位上还有十几斤小龙虾和两斤多黄鳝没卖完。在经得梁某同意,将小龙虾和黄鳝一并卖给了水产收购商,并在妥善处理了梁某的交通工具后,将梁某带回法院,刘剑向梁某宣布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没想到法院为这么点执行款会这么上心,也没想到你们执法这么人性化,还以为我的小龙虾保不住了……”被拘留后梁某感叹地对刘剑说,并表示会积极还款,并马上打电话通知在外地的孩子积极凑钱还款。

  执行工作要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行业打交道,这不仅需要丰富的知识面,也需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刘剑坚持每周一召开执行三庭庭务会,对全庭承办的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建立台账,集中研究案情,商讨执行方法,并将全庭同志根据个人工作强项,分类安排工作,紧密配合。执行三庭全体同志在他的带领下,以维护司法权威为己任,起早贪黑开展执行工作。2017年以来,全庭共受理案件456件,执结367案,执结标的额9543.4万余元,刘剑个人承办案件132件,执结114件,执结标的额3757.8万余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一直好评。

  敢于亮剑做打击犯罪的执行者

  8月1日上午,邓州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一案,由于该案涉及1142户储粮户的面粉1043440.3斤,合议庭决定在夏集镇一初中对该案巡回审判,最终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该案执行工作由执行三庭负责,在巡回审判现场外,刘剑带领全庭同志向群众做相关的法律解释工作。在听了他们的释法析理后,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原来法院的判决是必须要执行的啊,不然可能被判刑,以前还真不知道这事。

  “没事,你到拘留所了三天不吃饭,他们自然就会把你放了……”当刘剑一行对包工头张某宣布拘留十五日时,张某妻子满不在乎地笑着冲他说。因工人在务工过程中受伤,张某需赔偿王某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以不服判决为由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张某被依法采取两次拘留措施后仍不赔偿,其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申请人对张某提起刑事自诉,邓州法院经审查依法对张某决定逮捕。张某家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筹款全额付清赔偿款。最终,邓州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7年是“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收官之年。刘剑带领全庭同志积极开展工作,严格落实邓州法院党组提出的以依法惩戒打击拒执犯罪为总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拘传、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鼓励申请执行人以拒执罪立刑事自诉案,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至目前,执行三庭共拘留被执行人86人,移送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37件,通过“打”字当头,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谈到打击拒执犯罪,刘剑说道:“对于一些法盲‘老赖’,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我们在依法严厉打击,消除其拖、躲、藏的念头的同时,也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从而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打击失信的高压氛围”。

  服务大局做诚信社会的建设者

  “非常感谢法院执行干警对农信社工作的大力支持,你们不仅帮助农信社收回了一批不良贷款,也震慑了赖债、逃债行为,极大的改善了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4月7日一大早,邓州市农信联社主任王群秋带领农信社的同志们来给邓州法院的执行干警们送锦旗了。

  2017年是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邓州农商银行的关键节点。为了全面支持农信社改制,服务金融机构运营大局,构建诚信社会,邓州法院指派刘剑负责的执行三庭处理涉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案件的执行工作。

  在工作中,刘剑带领执行三庭全体同志加大案件执结力度和对逃避金融机构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多措并举、重拳打击“金融老赖”。对清收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快执快结;开展针对“金融老赖”的集中执行活动,利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措施,多管齐下,重拳治“赖”;通过新媒体技术平台,在官方微信、今日头条号“天平邓州”、公园大屏幕等载体上曝光“老赖”大头像及身份信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极大地震慑了恶意逃避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达到了“清收一案、威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至目前,执行三庭共受理涉金融机构案件51件,执结41件,执结到位金额3900余万元,为邓州市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也为构建诚信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有人曾问刘剑,每天这样没日没夜、起早摸黑、东奔西跑抓“老赖”,图个啥呢?他说,图的是老百姓对我们法院、法官的信任,图的是群众提起执行法官时说的一声“好样的”。(生俊东 周博 文鹏 侯增瑞)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