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皆欢喜 握手言和促和谐

2017年11月09日20:5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孟津县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0万,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双方当事人之前是不错的朋友,就因为借钱拒不还款,使得朋友“反目成仇 ”。2014年4月,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与原告王某协商,因公司搬迁新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希望王某能在公司里入股60万元,事后会登记她为股东。王某同意后,分别于2014年4月、2014年5月给王某付款共计60万元。但王某多次催促张某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享受股东待遇,可张某迟迟没有办理,随后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孟津县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王某人民币60万元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此种情况,执行法官调整执行思路,决定采用当面和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先进行有效地沟通,化解二人的积怨,让双方将心比心地交谈,引导双方换位思想,使二人思想上逐渐消除恨意。经过多次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析理,最终促成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当场支付王某20万元,并约定2018年4月以前还清剩余执行款。至此,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得以顺利和解执行。(张扬 石超凡)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