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组织开展刑事审判观摩活动

2017年11月16日15: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审判程序,增强法官业务素养,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11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部分基层法院到邓州法院开展刑事审判观摩活动。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南阳中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以及镇平、西峡、淅川、新野、内乡、卧龙等6个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少审庭庭长等参加观摩,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全程陪同。

  在近二个小时的庭审中,邓州法院邢一庭审判长周韬,审判员周克、何平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合理分工,引导诉讼各方展开法庭调查。根据庭前辩护人的申请,邓州法院通知某会计事务所鉴定人到庭接受控辩审三方询问,准确查明犯罪金额,归纳争议焦点并围绕其进行辩论。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武某某犯电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庭后,在邓州法院召开的交流座谈会上,来自南阳中院以及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相关同志,对邓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讲评。针对完善庭前会议制度,规范庭审用语、庭审礼仪,合议庭成员配合分工,证据认定、证人出庭、控辩双方质证等刑事案件庭审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刘鹏在座谈会上对邓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审活动的开展给予充分肯定,针对下步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肯定成绩,再接再厉。近年来,南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步较大,取得了一些成绩,要继续不断发扬光大。临近年底,各级法院案件集中,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要多办案快办案,切实做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举一反三,扬长补短。要通过这次庭审观摩,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在今后的工作中补齐短板,认真细致开展庭审工作,争取将刑事审判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三是要严格把关、力办铁案。落实好院庭长的监管责任和员额法官的主体责任,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认真做好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南阳两级法院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观摩邓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并参加座谈讨论,受益匪浅,使大家看清了自身在庭审能力方面的欠缺和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学习各级法院优秀庭审经验,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还提出今后要多开展这样的学习交流活动,不断增进法院之间的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生俊东 刘子国 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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