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经商违约丧失诚信 虚拟账户仍会被查

2017年11月19日13:5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桐柏法院执行民警一大早来到被执行人吴某所在的公司,经过一番交涉,吴某意识到今天是躲不掉了,便打开了大门,干警将其顺利带回法院。

  原来,徐某诉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吴某及其经营的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由于吴某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未严格区分,吴某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判决吴某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吴某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时,吴某保证当月月底付清款项,期限已过,吴某再次失约。

  吴某被带到法院后得知要被采取措施,才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继续逃避执行不是办法,便主动要求转账履行,只见拿出手机不一会便把款项转到了法院账户,原来,他把资金转移到了支付宝,以为这样法院就查询不到其财产线索了。殊不知,再快捷再隐蔽的支付方式,都是以不触犯法律为前提,只要认定虚拟账户的所有权人对账户内的资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便属于可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以向网络虚拟账户的运营平台发送协助执行通知,采用冻结、扣划的方式完成执行。

  法官提醒:所以现下流行的支付宝、余额宝、微信支付等各种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也不是法外之地,奉劝依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逃避执行的“老赖”及时收手,主动履行才是正解。(生俊东 刘蕊)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