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司法拘留一公司老板

2017年11月20日14:4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期,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为帮助一名农民工讨要工资,两次将涉事公司法人拘留,最终使农民工全额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这在全省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被传为佳话。

  2016年9月,吕某某到三门峡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三门峡某公司拖欠吕某某工资共计五千余元,吕某某多次向该公司追讨工资,均被拒绝。为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吕某某诉至陕州区法院。2017年7月24日,在陕州区法院承办法官主持下,三门峡某公司和吕某某达成调解协议,三门峡某公司欠吕某某劳动报酬五千余元,自愿于2017年8月31日前偿还吕某某。协议逾期后,三门峡某公司仍未支付,吕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因三门峡某公司在执行过程中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存在拒绝报告财产的情况,2017年10月23日,陕州区法院依法决定对三门峡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三门峡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三门峡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属于妨碍执行的新的违法行为,陕州区法院对法定代表人再次拘留。拘留期间,三门峡某公司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吕某某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陕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卫秀萍表示,下一步,陕州区法院将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己任,继续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开展,对涉农案件坚持“严字当头,打字当先”的方针,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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