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手中48万巨款不翼而飞 南阳卧龙法院判银行担全责

2017年11月21日09:2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银行卡在手中,卡里的钱却被人取走,明明办了短信提醒,却连一条短信也没收到。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梅溪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储户告银行的蹊跷案件,一审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账户被盗 48万巨款不翼而飞

  2016年11月9日,市民王先生在南阳某银行开一银行账户,同时开通有短信提醒业务。2016年11月18日下午16时许,王先生的外甥给其转款50万元,让王先生给他买房子。款到账后,没有任何短信提醒。当日晚上,经王先生打电话确认,外甥已经把钱打给他了。王先生怀疑是银行的系统出了问题,遂让妻子张女士去银行自动取款机查询余额,一查上面只有10万元。王先生让妻子赶快取出来,张女士在取款机上取了2万元,不能再取了,又到其它取款机上取,但余款已不翼而飞,账户余额仅为47元,余额变动仍然没有短信提醒。次日,王先生到某银行查询,工作人员告诉他钱已经被取走了。后通过银行打印的清单,发现王先生卡中的钱被分十一次盗走480970元。王先生立即在某银行办理了挂失,并向南阳警方报了案。

  手机中毒 短信提醒被屏蔽

  巨款被盗走,王先生认为是某银行技术安全不到位,致使自己的钱被莫名其妙地转走,某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遂将某银行起诉卧龙区法院。

  某银行则认为自己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及风险提示义务,王先生的网银系统及手机银行转账系统均符合银监局的安全标准,操作流程规范合法,不存在安全隐患及漏洞。王先生的款被盗后,南阳市公安局立的电信诈骗刑事案件已告破,制作木马病毒的黑客也已被抓获。该木马病毒通过连接植入手机,一旦发现卡内有大额存款,就使手机黑屏,截获手机信息,盗取存款,并且屏蔽银行发给用户的账户金额变动的短信提醒,然后在用户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盗取存款。故王先生的存款被盗是因为其在手机上点击链接时植入木马病毒,该木马病毒攻破王先生手机系统,从王先生手机上盗取银行卡信息造成的,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举证不能 银行承担全部损失

  卧龙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某银行给王先生办理了储蓄卡,并开通了手机银行,王先生就成为这种产品的使用者,某银行首先要对所发储蓄卡的安全性予以保障,防止持卡人信息、密码等数据被轻易盗用,其对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延伸到对持卡人信息和密码的保障。同时,某银行作为经营者对使用手机银行的安全情况比持卡人了解更多,更应该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侵害,更有可能采取措施防止侵害发生,也有责任提醒王先生使用手机银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遇到什么情况如何应对。从王先生到被告某银行处办理银行卡之日起,原、被告之间就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被告就有义务提供安全有效得服务,保障王先生的个人结算账户资金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某银行不能举证证明双方发生争议的款项为王先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支取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生俊东 丁清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