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到邓州发放涉农执行款480余万元

2017年11月22日11:38

来源:大河网

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左二)、邓州市市长罗岩涛(右一)

  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左二)、邓州市市长罗岩涛(右一)等发放执行款

  大河网讯 11月21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来到邓州市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发放执行款共计4800310元,涉及小麦种植回收合同纠纷等21案42人。邓州市市长罗岩涛,南阳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邓州法院院长杨俊华等参加发放仪式。

  为切实解决涉农权益保障问题,根据河南省高院、南阳中院安排部署,邓州法院党组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讨薪维权、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障、打击坑农害农、执行、农民工返乡创业宣传、综合宣传等六个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该院对相关案件深入排查,建立“三类涉农案件”台账,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为涉农案件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平台,开通涉农案件热线服务电话,为农民工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立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充分运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依法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严惩侵害农民权益犯罪,以最短的时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不断优化返乡创业司法服务,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农民依法创业维权。

  同时,邓州法院结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继续打响执行风暴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涉农维权工作合力。果断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先、按时兑现,切实为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生俊东 周博 文鹏 张中梅)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