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一男子冲动之下酿惨祸 替儿履行赔偿义务终获谅解

2017年11月24日22:5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经过中牟法院执行局法官王锡华的一番努力调和,64岁的罗某和58岁的陈某这对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他们长达13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2004年10月29日深夜,陈某的儿子小刚和5个朋友喝完酒后和路过的小峰等三人发生口角,原本并不相识的两帮年轻人很快就厮打起来。被其他人劝开后,小峰感到自己这方因人少打架吃亏了,遂又打电话叫来罗某的儿子小永,在双方第二次厮打的过程中,小刚拿出尖刀在小永的背上猛捅两刀,导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这群失去理性的年轻人因为打架酿成惨祸,不但付出生命的代价,而且对双方家人来说也是一场极大的灾难。经过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小刚犯故意伤害罪,同时判决民事赔偿小永的家属9万元。

  小永被害后,对其母亲罗某来说,不但失去了儿子,而且也使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判决生效后,小刚的父亲陈某对儿子的冲动行为除了气愤更是惋惜,儿子被判刑,前途一片灰暗。对于儿子赔偿对方家属的义务,他也置之不理,对小永的家人更是不愿见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为被执行人尚在服刑,而且服刑前没有收入,难度极大,使得执行过程一度中止。今年10月,该案恢复执行,由中牟法院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王锡华负责办理,曾经一筹莫展的局面,终于在执行法官的辛苦工作下有了进展。

  王锡华多次找到双方家属,耐心的将对方的立场和情况告之彼此,孩子出了事故,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在了解到受害人小永家庭困难,还有两个年迈的父母,三个正在读书的子女后,陈某终于答应替儿子履行赔偿义务,而且对自己这么多年的消沉和被动感到歉意,为了补偿罗某一家,他愿意在判决书要求9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

  看到两位老人终于握手言和,罗某在谅解书上签上名字之后,王锡华终于轻松地笑了:"所有恶行都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也会给善良的人以温情。"(王君杰 黄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