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骑”走他人自行车 淅川法官暖心审判显柔情

2017年11月27日11:1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对我家孩子宽大处理,不然我家孩子的前途真就毁了!”日前,在淅川县法院,一位中年妇女紧紧握着少审庭法官范元军的手,感动得落下了泪。

  今年6月,正在上高中的甲某在上学途中,看到一辆山地自行车停放在某商店门前,且未上锁,便“顺手牵羊”将其骑到了学校。次日,甲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淅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发后,甲某家人将自行车还给了被害人。经物价部门鉴定,该自行车价值2700元。

  案件移送至淅川法院少审庭后,考虑到被告人甲某系未成年人,是在校学生,为了给甲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决定采用简易程序进行不公开审理。庭审中,根据对甲某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均不错、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且已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等情况,结合甲某因法律意识欠缺,属临时起意、好奇心理所致的实际,法庭将重点放在了庭审教育上。最终,法庭以被告人甲某犯盗窃罪,判决单处罚金2000元。

  据范元军介绍,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淅川法院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调查其犯罪背后的深层原因,对“症”下药,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的同时,对于青少年无恶意犯罪,重在教育,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促其改邪归正。与此同时,淅川法院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多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利用法官普法教育、巡回审判进校园等形式,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让其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生俊东 杨建民 张长海)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