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铁腕治污再发力 五项重点工作不力将严肃追责

2017年11月28日19:30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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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压促进会

  大河网讯 为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月28日,新郑市在炎黄文化中心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压促进会,新郑市领导曹东锋、苗瑞光及组织部、监察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管委会科级主要负责同志,攻坚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新郑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苗瑞光宣读了《关于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冬防”督导问责的通知》。今年元至10月份,新郑空气质量不断向好,7—11月份郑州市奖惩考核以来,共受到财政奖励850万元,但11月份以来空气质量不断恶化、形势严峻。截止到11月26日,pm10和pm2.5数值不容乐观,优良天数完成214天,与目标值(219天)相差5天。为此,新郑市于11月27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予以专题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五项重点工作进行强化督察,从严问责。

  强化落实“封土行动”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全市“封士行动”管控区要严格以中心城区规划区域为准(东至京港澳高速、西至国道107、南至茨山路、北至新村大道以内),即日起至12月31日,该区域内除黄帝故里改扩建工程外,停止其它一切工地施工。该项工作由市住建规划局负责牵头落实,属地和市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落实。

  中心城区规划区以外的乡镇、管委会所辖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7个100%”、“两项禁止”和应急管控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规范作业,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顿。

  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管控。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包括中心城区规划区和各乡镇、管委会辖区)即日起一律停止生产,由供电部门实施断电,辖区政府张贴封条,私揭封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惩。该项工作由市住建规划局负责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和属地政府负责配合落实。

  强化道路保洁和扬尘管控。市交运公路部门负责做好城区周边至少三公里范围内国省干线的扬尘管控、清洗保洁,尤其要做好S323省道京港澳新郑高速口至城关乡端庄路口段,107国道大高庄转盘至万邓路口段的道路洗扫保洁、除尘降尘工作。城市管理局、相关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做好规划区分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清洗保洁,除尘降尘工作。

  强化车辆管控。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运公路部门负责做好城区及周边国省干线上违规运营渣土车、重型货车的查处管控。

  强化餐饮油烟管控。市食药监局、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中心城区规划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小吃摊点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工作,对油烟直排、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装而不用、用而无效的要停业整改。

  会议指出,即日起,对以上五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棚架,被市督考办、市环境攻坚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或上级发现问题,第一次交办、两日内未整改到位的,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街道、管委会)分管副职予以党政纪处分,同时由分管市领导对该单位党政正职实施约谈;同一问题被第二次发现并交办、一日后未整改到位的,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街道、管委会)分管副职予以免职,同时对其党政正职予以党政纪处分;同一问题被第三次发现并交办、一日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正职予以免职。涉嫌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办。

  新郑市委副书记曹东锋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新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上下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紧扣目标任务,抓牢工作重点,强力推动落实,为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王君杰 贾丽娟 巴明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