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区法院为11位农民工“讨薪” 278万元

2017年11月29日15: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1月28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举行第九次农民工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召陵区委书记刘耀军,召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时锋等出席仪式,并向11名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278万元。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农民工代表应邀参加发放仪式。召陵区人民法院院长晁旭主持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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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发放仪式上,与会领导向王乾道、王得民、蒋现华等11位农民工代表依次发放了执行案款。为表达谢意,农民工代表当场向召陵区人民法院送上印有“ 执行有力,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保护民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字样的锦旗3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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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近年来,该院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全力保障农民工兄弟权益。“今后,召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效率,为农民工兄弟呐喊撑腰,切实有效维护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召陵区法院院长晁旭表示。(田明杰 袁刻攀 文/图)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