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桂两地法院联手奋战7小时 扣押280万货物促执行

2017年12月06日15: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淅川法院远赴广西与当地法院联合强制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几经周折终于成功将涉案价值约280万元的货物扣押,为该案能够顺利执结奠定了基础。

  申请人淅川某汽车减震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淅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柳州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之前已对柳州某公司价值280万元的汽车减震器进行了查封,但近日接到申请人消息说,柳州某公司私自已把货物转移出指定地点,分成两批分别安放在柳州市雒容镇六昭村某仓库和柳南区磨滩路某仓库,并准备出卖。鉴于此案标的较大,又涉及辖区内重点企业,情况紧急,淅川法院院长王建军和执行局长李伟东立即商议决定,由另一名院领导金伟带领4名执行干警立即赶赴广西柳州,并提前与柳州市鱼峰区法院联系对接,在电话里告知对方案件相关情况。

  11月7日下午2时许,淅川县法院5名执行法官风尘仆仆地赶到了鱼峰法院,双方沟通一致认为此案形势紧迫,晚一分钟情况都可能发生变故。鱼峰法院执行庭庭长黄宇紧急召集了3名执行法官和14名法警,分成两个组,分别前往雒容镇六昭村某仓库和柳南区磨滩路某仓库。

  到达现场后,柳州某公司仓库负责人情绪较为激动,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理解,甚至抱着反感的态度不愿意配合。该公司领导甚至向执行法官打来威胁电话,准备纠集人员到场阻拦。面对这种场面,两地执行法官毫不畏惧,耐心地对被执行人明法析理,从法、理、情各个角度进行说服教育,让他们明白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经过一番努力,最终被执行人接受了说服教育,乖乖配合执行工作,将两批减震器搬运到指定的仓库,整个扣押工作从下午3点开始持续到了晚上10点多才顺利完成,直到将扣押物品移储于第三方汽车物流仓储中心并贴上封条,两地执行法官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生俊东 杨泓 李东)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