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银行存钱不还债 法院强制执行把案结

2017年12月07日10:4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1月28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银行借款纠纷案件,在此次执行过程中,法院将王某、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源汇区法院予以立案时,他们赶紧给付了申请人的借款。

  据介绍,2015年9月6日,王某向源汇区农村信用社借款5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月利率为0.99%,合同约定,如到期不能按期归还,逾期利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利息。此笔借款由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按期归还信用社的本金和利息。源汇区农村信用社起诉至源汇区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还是未能还款,强制执行立案后,该院向被告人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但被告人仍拒不履行其义务,并拒不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

  经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大额存款,却拒不给付申请人的借款。2017年11月16日,申请人通过自诉方式,以王某、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源汇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2017年11月28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随后给付了申请人借款,申请人撤回了自诉。(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