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交通肇事拒赔偿被法院拘留 六年积案终执结

2017年12月27日10: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18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被执行人林某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赔偿款人民币32000元,六年的积案以当事人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

  据了解,2011年5月31日,被告林某驾车将原告刘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漯河市交警大队作出了责任认定,被告林某占道行驶违章驾车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通行未尽到安全义务,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原告的伤治疗花医药费16020元,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被告在支付10000元医药费后,双方未就其他赔偿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同年10月诉至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被告林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经济损失42600.60元。

  判决生效后,林某未按判决内容给付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林某有意外出逃避执行,下落不明,致使该案无法执结。2017年12月18日,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林某从外地回到漯河,即依法传唤林某到法院,耐心细致地做其工作。因林某不听劝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执行员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

  该院宣布拘留决定后,林某迫于法律的威严及良心的谴责,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电话督促亲友筹措款项,执行员抓住时机,召集双方当事人做释法明理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上述执行和解协议,此案执行程序结束。(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