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调整 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7年12月29日09:4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29日,来自漯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建委等部门的消息,从2018年1月1日起,漯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

  据了解,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豫发改价管<2015>885号)要求,在调研、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结合漯河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该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具体为:漯河市城区(含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每立方米0.6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用水(含特种行业用水及单位自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每立方米0.8元和1.0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4元。

  此次调整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漯河市区用水户从2018年2月交水费时综合水价调整如下: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3.3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4.4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7.7元;合表用户每立方米3.47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5.2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10.65元。(田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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