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面临拒执要判刑 “老赖”服软忙履行

2017年12月29日15:0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淅川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债权作为目标,充分运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把“利剑”克服执行难疾。

  2015年5月29日,杨某某与闫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在建的临街两间门面房以24万元价格出售给闫某某,由于杨某某与闫某某是亲戚关系,在建房过程中,杨某某又以资金紧张为由向闫某某借款18万元。2016年3月,当闫某某向杨某某要求交房及偿还借款时,杨某某不仅不交房,也不偿还借款,多次催要,久拖不还,闫某某起诉至淅川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杨某某十日内偿还闫某某共计42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迟迟不履行,闫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杨某某履行判决义务,杨某某拒不履行。随后,淅川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如实报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内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杨某某未按期报告其财产情况。2017年12月,淅川法院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杨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淅川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得知自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杨某某这才慌了神,急忙联系家人找到申请人闫某某进行协商, 案件正在协商过程中。 

  “打”字当头,打出声威。淅川县法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院党组多次强调,要以打击拒执罪促进执行工作,用追究“老赖”刑责促案件履行。我院通过集中打击拒执犯罪,在全社会营造了依法打击“老赖”的法治氛围,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生俊东 马骏 杨泓)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