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不还拒执行 法院司法拘留促执行

2018年01月16日16:5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4名“老赖”实施了司法拘留,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据介绍,漯河市某食品厂系普通合伙企业,夏某、王某、李某、马某为合伙人。后该食品厂因资金周转不过来,分别于2013年6月8日、2013年8月21日向漯河市某信用社借款200万元,由王某、夏某、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马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约定月利率11.13%,期限36个月;借款到期后,某信用社多次催促还款,但食品厂均拒不还款,某信用社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决食品厂偿还本金和利息,分别由四合伙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9月21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被执行人一直以没钱推脱,法院遂依法对四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后第二天,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联系申请人还款,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政府部门对食品厂的补贴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其余部分于2018年分期还清。被执行人还主动向法院写了检讨书,并获得了申请人的谅解,该案执行和解。(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