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老赖”拖欠货物款不还 拒不执行遭拘留

2018年01月22日15: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手段成功和解一起买卖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据介绍,2015年7月,秦某向李某购买货物若干,以种种理由拖欠货款不还。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货款5.8万元。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判令秦某支付货款5.8万元,秦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

  2017年9月25日,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秦某千方百计躲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先后六次前往秦某家中均扑空。12月19日,执行法官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制定了周密的拘留计划。早晨六点,执行法官来到秦某家中,对躲藏在家中的秦某采取拘留措施。慑于执行压力,秦某表示愿意履行。经过沟通协调,秦某向李某一次性支付4万元,李某放弃其他执行请求,案件和解结案。

  在该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感觉法院不能将他怎么着,被拘留后才感觉事情的严重性,警告一切老赖行为,不要存留一切侥幸心理,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法律绝对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