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情绪抵触难执行 漯河法官多方疏导促和解

2018年01月30日16: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先后作出民事判决。第一份民事判决生效后,依法执行了全部理赔款3万余元。2017年9月10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份判决理赔款8万余元。

  法院受理后,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后,立即开展执行工作,通过银行查询未能发现被执行人的存款。传票通知被执行人到庭后,被执行人认为法院没通知其到庭应诉,使其丧失了答辩权,对第二份判决抵触情绪较大,不愿赔偿。

  该院执行人员通过村里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两小孩正在上学,家庭较拮据。执行人员便多次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仅拿出了几千元,本案迟迟未能执结。而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不理解,到人大上访要求执行。

  法院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析研究认为,仅靠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甚至会适得其反。该案只能尝试通过执行和解来解决。为此,执行人员一方面耐心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解释,告知其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另一方面,不下十余次到到被执行人所在村找到被执行人,对其展开心理疏导。

  与此同时,把该案的相关情况通报给被执行人所在的乡、村等基层组织,邀请他们共同开展工作,耐心地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宣传、解释法律,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2017年12月18日,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田明杰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