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法官真了得!一场官司竟让原被告联名送锦旗

2018年02月02日15:5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一场官司打完,原告、被告双方竟都派人向法院送去锦旗,这样的事情你见过吗?1月23日下午,漯河某太阳能企业(简称“漯河企业”)和韩国某半导体材料株式会社(简称韩方企业)两家企业的相关代表人同时来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名送来了一面写有“用心用法用情,公平公正公明”的锦旗,对法官表示感谢。

  据介绍,漯河企业通过市场考察购置了韩方企业的设备。在支付大部分款项后,漯河企业认为韩方企业迟迟不能将合约设备调试到合约要求的标准而要求退货,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根据合同约定,双方选择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期间,韩方企业申请破产。2015年6月15日,该中心以漯河企业自行终止调试为由,作出一裁终审结果:漯河企业败诉。

  2015年9月21日,韩方企业申请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一家是漯河市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是生产太阳能配件的低碳绿色朝阳产业,其产品在国际同类产品中占比约20%,是招商界“香饽饽”。声称企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就放弃该地市场。一家是涉外企业,一旦处置不当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国际影响。

  更加令执行形势严峻的是,经执行法官走访了解,被执行人漯河企业因为此案导致资金短缺,经营困难。法院如果强行拍卖已查封的厂房等标的物,将会给企业经营造成毁灭性打击,并将导致大批职工失业,影响社会稳定。

   法官耐心调解 初步达成和解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志刚、执行人员张建军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因双方在执行标的本金及利息等方面期盼差距较大,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他们意识到:强制执行的“路子”走不通,双方企业握手言和才是最理想的执行结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沟通,韩方企业认可了漯河法官的善意,同意采取调解的方式。但要求法官亲自前往韩方企业在上海的分理处参与主持。

  2017年12月15日,调解前夜。漯河企业谈判代表为营造良好的谈判氛围,在上海某宴会厅特意安排了一个饭局,邀请韩方谈判代表和法官一并出席。漯河法官守着“廉洁自律”的红线,委婉拒绝。

  当宴会厅里众人频频举杯,贾志刚和张建军却在街边昏暗的路边摊里吃着廉价的小吃,思考着调解方法。

  谈判当日,漯河企业认为韩方企业缺乏诚信,购买设备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合同中技术要求,除非调试达到标准后再支付下余设备款,并对仲裁结果表示了异议。韩方企业则认为仲裁已经生效,已明确各自履行义务,购买合同已解除,不存在再继续安装调试。

  贾志刚对漯河企业代表解释,香港仲裁采用的是英美法系,即便不服,也要尊重生效的裁决,如果采取强制执行,对上市企业的形象不利。转而又对韩方企业阐明,中韩文化有一脉相承之处,诚信是经营企业的基础,双方都有违反合同条款。鉴于漯河企业资产具有整体性,执行标的与所查封的数亿整体资产差距过大,如果分割拍卖很难实现,整体拍卖对被执行人显失公允,也会造成更大社会隐患。

  法官有理有情的说法得到了双方企业的支持,均同意让步。经过几轮艰难地谈判,双方企业初步达成了和解意向。

  双方握手言和 共送锦旗致谢

  2018年1月23日下午,双方公司相关代表人同时来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漯河公司分期支付韩方企业3900万元。同时,双方还共同送来了一面写有“用心用法用情,公平公正公明”的锦旗,表达对法官的工作的感谢。

  韩方企业驻中国上海公司代表人郜明华介绍,漯河法官多次从中协商调解,清正廉洁,设身处地,用情用法,善意担当,让韩方企业非常感动。漯河法官为中国法官树立了形象,挣足了“面子”。

  漯河企业副总薛智栋表示,没有法官的多次辛苦调解,就不会有如今双方的成功和解,企业的发展就会陷入困局,这种为企业解忧,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让企业员工感恩,以后企业在漯河的投资发展会更有信心更有底气。

  “公平公正办案、依法为企业保驾护航是法官的职责。法官办案只有公开公正,不偏不倚,才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和尊重。”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志刚说,作为新时代的法官,必项履行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的法治力量。(田明杰 宋庆党 文/图)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