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讨交通事故赔偿款 中牟执行干警费尽苦口婆心

2018年02月03日17:3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017年8月9日,杨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与残疾人孟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都有损坏。后经交警部门处理,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9月,两人在中牟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杨某赔偿孟某修车款3000元。然而杨某对此判决非常不理解,拒不给钱,孟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杨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杨某对此置之不理。执行员贾慧政告诉杨某,现在孟某独居在家,腿脚不便,生活很艰难。杨某则称自己修车也花了好几千,损失巨大,也很委屈。执行员告诉他,路上人多拥挤,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闯红灯是错误的,交警的认定也是正确的,有了错误就要敢于承担责任。

  贾慧政同时邀请杨某所在村的村主任、大队会计参与调解,经过一番耐心说理,杨某终于承认错误,给远在外地打工的儿子打电话让他把钱垫上。由于当地没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网点,小杨直接将钱转到执行法官的支付宝账号。

  2月1日,法官把赔偿款取出来交给了申请人杨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王君杰 鲁韶华)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