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2018年02月06日09:04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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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讯 2月4日,随着区委书记刘中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培彦缓缓揭开覆盖在“南阳市宛城区监察委员会”牌匾上的红绸,标志着南阳市宛城区监察委员会正式组建完成,将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当天上午结束的宛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选举产生了宛城区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在随后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依法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名、委员4名,至此,全市所有县市区监察委组建成立,县市监察委主任均由纪委书记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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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宛城区委、区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决定等内容,并成立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5个专项工作小组,正式启动改革工作。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改革工作进展汇报,就重点工作进行讨论,协调改革难点问题。

  按照省市编制划转的统一要求,区纪委列出《拟划转机构编制职数清单》,经区编办、区检察院负责人签字后报省市纪委备案。区检察院、组织部、编办、区纪委共同签订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划转移交表》,27个编制划转至区纪委监察委。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原则,区纪委监委机关的内设机构由14个增至17个,与改革前涉改单位机构编制总数保持一致。区纪委在原有6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设3个业务室,按照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调查分开的要求,设立第一至第五执纪监督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其他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不变。同步启动线索移交工作,对尚未立案的积压线索和新受理或发现的案件线索共计38个,全部登记造册移交。(生俊东 潘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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