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高铁站擒“老赖”

2018年02月24日16:3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月23日,是新年上班的第二个工作日。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新年的氛围中时,渑池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已经奔走在抓“老赖”的路上了。当天下午4时许,该院执行二庭干警将长期躲避执行、现身洛阳龙门高铁站的“老赖”张某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2010年1月23日下午,被告人张某某同被害人卿某某、张某甲、姚某某四人,在渑池县杨村商量卿某某、姚某某二人离婚及孩子抚养事宜,后又到杨村某酒家吃饭,期间张某某、卿某某二人均饮酒,后在返回途中,张某某、卿某某发生口角,张某某将卿某某打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卿某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审理后,渑池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卿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58965.8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张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赔偿义务。卿某某向法院申请对被告人张某某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风险提示书,但被执行人张某某称自己刑事责任已承担(已服刑),拒不履行民事赔偿责任。且被执行人张某某系重庆市酉阳县人,因长期外出打工行踪不定,执行干警多次到其租住地寻找无果。

  当天下午二时许,申请人卿某某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洛阳某地出现,可能会到洛阳高铁站送亲属外出,得到线索后,执行二庭立即安排三名干警奔赴洛阳高铁站进行堵截。执行干警在洛阳高铁站蹲守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一行三人准备取票候车,执行干警迅速上前将被执行人张某某予以控制,带至法院。在对其说服教育无效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代文官 张 剑)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