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十小时即批准逮捕 中牟检察扫黑除恶依法快速办案

2018年02月27日16: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达到强揽工程的目的,围堵施工车辆不让卸货,拦截送油车辆,不给“提成”不让供油,中牟县辛砦村原支部书记、个别村民漠视法律,聚众阻挠重点工程施工,敲诈企业,伤害他人,称霸一方。2月26日,中牟县检察院依法快速对潘某某、吴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7年初,时任辛砦村支部书记的潘某某为强揽“官渡黄河大桥”部分标段施工工程,派人围堵官渡黄河大桥二工区施工车辆,工区负责人张某多次与其协商未果,致使施工停滞5天。2017年5月份,又因与他人矛盾,潘某某带人将被害人韩某某打伤。2017年6、7月份,该村村民吴某某等3人又多次拦截为“官渡黄河大桥”工程供油的加油车辆,敲诈勒索被害人李某某钱财,严重影响到了重点工程的施工进度和社会秩序。

  中牟县检察院在得知公安机关立案后,立即指定专人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工作,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指导公安机关做好相关侦查取证工作。通过前期的主动介入,在公安机关将该案报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后,仅用10个小时就完成了相关的阅卷、讯问、研究汇报等工作,对潘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并对构成犯罪的朱某某依法追加逮捕。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牟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学习相关精神要求,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精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办案组,强化内部各部门的联动沟通。上述案件的快速办理,正是该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王君杰 刘振)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