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法官苏海涛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2018年03月27日09:1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3月23日上午,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对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渑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团队法官苏海涛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80后的苏海涛,是渑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团队员额法官。头顶法徽、身披法袍、手持法槌,他始终坚守平凡的岗位维护公平正义,在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工作9年来,他先后4次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4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他是2013年“渑池县年度先进工作者”,还是2016年“百日办案竞赛办案标兵”,2017年又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6件,结案率达98.6%,荣获“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

  忠诚履职,坚定立场。从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他心里最清楚不过,从事法院的工作,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他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坚定政治立场,进而提升自己办案、审案的水平和能力。从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人民法庭工作。他爱岗敬业,秉公办案,在民事审判工作上倾注满腔热忱,多年来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争做先进,勇当模范。他明白,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更需要每一个法官都能履职尽责,提高办案效率,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在从事民事审判繁忙的工作中,他身先士卒,争先进,当模范。从2012年承办案件以来,连续5年结案超140件,获得4次年度办案标兵,办案数量每年都名列前茅,无一超审限,无差错案件发生。

  巧用技巧,调解办案。他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狠抓案件繁简分流,采用简化诉求的方式,在开庭时间和地点安排上,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由双方协商或电话预约等,灵活运用程序规定,使案件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文书制作快,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在调解案件中,为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同事眼里,他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他常说,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对公正的崇尚,不仅仅是在司法理念的层面上,更应当注重对公正的实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具有同等的魅力。所以在他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做到洁身自爱、廉洁奉公、勤俭办事,受到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好评。    

  做人民的法官,他忠于职守、刚正不阿,一身正气、满腔热忱;在民事审判的主战场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从不言悔。(代文官 王凯泉)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