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害人命被判刑 舞钢检察院为受害人送温暖

2018年04月09日17: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张某某、王某某非法行医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两名被告人均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罚金的处罚。本案是舞钢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提起公诉的一起因非法行医致就医人死亡的恶性案件。

  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在没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在农村街头摆摊给人看病,对被害人“风府穴”进行针灸治疗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该案到舞钢检察院公诉部门以后,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案件时得知被害人为单身母亲,自己抚养两个孩子长大,家境不好家庭负担重,案发后又没有得到被告人的丝毫赔偿,生活举步维艰。承办人及时与该院控申部门联系,由控申部门为被害人的两个子女及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申请了司法救助,为他们申请1万多元的救助款,暂解燃眉之急,体现出了检察机关的关怀与温暖。

  在案件诉至法院后,两名被告人均否认是自己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在公诉人有理、有据、有力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下,二人一审均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二被告人不服向平顶山中院提出上诉,经过审查,最终得到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本案提醒广大群众,治病就医一定要到合法医疗机构,切莫贪图方便、便宜而误了自己。也警示非法从医人员,非法行医危害大,害人害己必受罚。(蔡长伟 郭淼铭)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