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检察院创新法律监督新模式 走出山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新路子

2018年04月10日16:2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年来,鲁山县检察院针对县域面积大、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分散、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基数大等不利情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刑事执行监督新模式,形成了适合鲁山实际、监督效果良好的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一三五”工作法。

  “一三五”工作法中的“一”就是结合县域实际,一区设立一个联络站,建立以联络站为单位的分区联络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平台;“三”就是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时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实现社区矫正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五”就是严格履行职责,确保监督效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到位、矫正力量组合到位、走访谈心到位、帮扶措施到位等“五个到位”。

  “一三五”工作法自2017年实施以来,鲁山县检察院共对社区矫正执行中的不当行为提出纠正或者检察建议45件次,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下降至0.2%,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项工作经验被河南法制报全面报道后,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平顶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先后做出肯定的批示,分别要求在全市政法机关、全市检察机关予以宣传推广。

  一区一联络站分区联络确保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无死角

  化整为零,设立联络站。鲁山县是平顶山市面积最大的一个县,辖区多为山区。由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执行的开放性,执行空间分散,加之鲁山县域面积较大,现实的地域环境,给检察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带来了现实的难题。为便于开展日常检察,鲁山县检察院将辖区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按照地理位置划分成四个区域,每个区域包涵5至6个基层司法所,在其中一个司法所设立联络站,由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任联络员,司法局指派一名社区矫正执行人员任区域联络员,强化日常信息沟通,实现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常态化。

  分区集中,提高监督质效。鲁山县检察院依托社区矫正联络站,在日常巡查时分区集中,采取在联络站集中监督检查的方法,将该区域内所有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行情况集中在联络站进行检查。以往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全面巡查一次的工作,仅一周时间即能巡查一遍,既保证了能够了解到每个司法所的执行情况,做到全面检查无死角,又省时省力,实现了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理、跟踪监督,收到较好的监督效果。2017年10月,鲁山县检察院在日常巡察监督中,通过查看执行档案、参加矫正教育活动、随机电话抽查服刑人员位置,组织社区矫正执行机构人员开展法治活动教育宣传活动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情况。巡查结束后,鲁山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的干警与鲁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情况的监督结果进行总结反馈。以往每个季度才能巡查的工作,已经成为鲁山县刑事执行检察局每月的固定科目。

  强化机制,规范监督流程。在鲁山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执行监督联络站里,检察官办公室门口挂着“检察官信箱”,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通过通信、电话等方式随时约见检察官。县检察院以联络站为纽带,通过面对面形式,接受矫正人员投诉、控告,实现检察机关、矫正执行机关、社区矫正对象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了规范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鲁山县检察院会同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对社区矫正的判、交、送、接、管、帮、罚等环节作了规范规定。鲁山县检察院通过与县司法局、法院、公安局加强沟通联系,构建覆盖全县的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的无缝衔接。今年以来,鲁山县检察院通过联络站平台,加强了沟通协调,实现了检察、司法信息共享,有效防范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三个结合”确保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全程覆盖

  定期检查与随时检查相结合。每月的25日至27日,鲁山县检察院对全县司法所社区矫正执行进行定期巡查监督。执检干警逐项查台账、查卷宗、查教育记录、查矫正对象方位,深入了解矫正机构教育矫正和监管活动情况,对社区矫正的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检察监督。在其他工作日,干警通过电脑联网、电话联络、联络员微信群等方式及时交换和沟通信息,实行实时动态化监督。

  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年6月、12月,鲁山县检察院对辖区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社区矫正执行机构适用社区矫正和交付执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终止矫正等环节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问题进行检察监督;同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考核、奖惩、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等执法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鲁山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除独立进行社区矫正执行的检查工作外,与其他政法机关联合检查形成矫正合力。该院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加强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鲁山县检察院实施“三个结合”工作机制以来,共走访乡镇司法所50余次,查看执行卷宗330余册,参加与服刑人员面对面活动21次,与服刑人员谈话及电话走访286人次,4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在鲁山县检察院监督下被收监执行。

  “五个到位”确保社区矫正执行监督见实效

  监督的成效来源于五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到位、矫正力量组合到位、走访谈心到位、帮扶措施到位。

  责任落实到位。鲁山县检察院明确社区矫正执行监督联责任,避免脱管、漏管,避免重新犯罪,使矫正对象转化为社会有用人才。制度到位。县检察院完善建立了信息通报、维权跟踪等机制,对未成年人、女性、家庭有困难等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重点跟踪和帮扶。矫正力量组合到位。除社区矫正联络员外,使家庭、邻里、社会机构成为矫正新力量。走访谈心到位。对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走访谈心,了解其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矫正改造。帮扶到位。与相关部门协调,强化对矫正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对困难家庭的帮扶救助。

  2017年年初,鲁山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的干警在对辖区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时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刘某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来源全靠其在外地打工获得,纳入社区矫正后因不能离开居住地无法再外出打工,在走访时,通过对其深入了解,得知其具有缝纫技术并取得了一定级别的资格证书,曾在服装厂做车工。鲁山县检察院干警与司法局一起多方协调,将其介绍到本地一家服装加工企业工作,即帮助他解决了实际困难,又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刘某说,自己在矫正过程中不仅逐渐找回了曾经失去的人生,更体会到了检察机关乃至整个社会的温暖与包容。像刘某这样受到帮教解决了就业、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仅仅是鲁山县检察院“五个到位”众多帮扶对象中的一个。2017年以来,鲁山县检察院共上门走访矫正人员320余人次,开展“一帮一”爱心帮教活动6次,举办法治讲座5场,有效提升了帮教质量。(蔡长伟 陶赴京 梁胜涛 叶景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