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落实三级例会制度 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018年04月10日16:2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近日,义马市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行群众工作三级例会制度的意见》,实行义马市、办事处、社区群众工作三级例会制度,将群众信访工作融入时代新内涵,进一步深化“义马经验”。

  明确例会召开时间。制度规定,社区群众工作例会在每月的党员活动日召开;办事处群众工作例会在每月党员活动日后一周内召开;义马市群众工作例会由联席办向该市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召开。遇到重大问题,例会可随时召开,每次例会时间不得少于半个工作日。

  明确例会主要内容。社区例会主要研究解决民调组织解决不了的矛盾和纠纷,处理群众工作信息员排查出来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重大信访苗头;义马市、办事处两级例会主要研究解决上级交办的群众诉求事项,下级例会无法解决的问题,本级发生的重大群众诉求事项,以及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每次例会有案件则研究处理案件,无案件则排查不稳定因素、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群众工作有关事项。

  明确例会参加人员。义马市例会参加人员为党政班子所有领导和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信访事项包案领导、责任单位、稳控单位等相关部门领导;办事处例会参加人员为党政班子所有领导、信访事项包案领导、涉案单位领导和案件处理涉及的相关部门领导;社区例会参加人员为分包社区县级领导、市直单位和办事处包社区领导及党员代表、社区三委干部、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

  明确例会召开程序。第一阶段研究本次例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包案领导和有关人员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后,由与会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形成处理意见,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当事人;第二阶段分析近期群众工作形势,排查不稳定因素,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解决时限。

  义马市通过三级例会制度的实施,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更好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王涛 毛凤仙 任红亮)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