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检察院牵头查处毒“水晶泥”

2018年04月16日16:4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4月12日,针对央视曝光的毒“水晶泥”事件,为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陕州区检察院公诉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区工商局、教体局组成专项检查行动小组,对陕州区辖区内的实验幼儿园、陕州小学、外语中学等校园周边的超市、文具店进行走访排查,彻底清查三无“水晶泥”和市面上商铺内销售的有害商品。

  通过排查发现,大量商铺和文具店存在销售“未标注厂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的三无“水晶泥”的现象,更有甚者,直接销售硼砂水和硼砂。排查中还发现,一些商铺的店主对于所销售的食品,缺乏安全卫生意识,存在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现象,危害青少年健康。排查行动中,工商部门依法对排查中发现的三无“水晶泥”制品、硼砂类玩具及有害商品查封扣押,并督促销售者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下一步,陕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密切跟进后续情况,采取多种措施防止辖区内再有此类危害青少年健康的有害商品流入市场。第一,区检察院将根据排查情况向区教育局、区工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工商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销售不合格产品、不健康食品进行彻底清查,杜绝有害产品进入市场。建议教育部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杜绝因购买“三无”食品、劣质玩具等危险品造成人身伤害情况的发生。第二,制作宣传彩页分发附近商贩,告诫商品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店内的“三无”产品应立即下架,不得再进行售卖。第三,加强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力度和频率,强化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第四,利用新媒体“甘棠少年”、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宣传“水晶泥”危害,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蒋玉倩)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