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月活动

2018年04月25日17:3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了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大的舆论压力,洛阳两级法院于4月25日至5月2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月活动。今天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据介绍,2017年8月,洛阳市下发《洛阳市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部署了11类100余项惩戒措施,涉及担任公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旅游、投资、消费等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多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市场监督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公共监督,结合监督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

  同时,洛阳中院正在积极协调公安、国土等30余家失信惩戒联动单位加快惩戒软件开发使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植入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在出国出境、乘飞机、坐高铁、住高级宾馆、参加招投标和贷款等方面予以自动限制,让“老赖”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洛阳市法院及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将充分利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种新闻平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联合惩戒的宣传力度,全面展示各联合惩戒单位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等,扩大影响力和警示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为了营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大的舆论压力,根据省法院安排部署,洛阳两级法院于4月25日至5月2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宣传月活动。下一步,洛阳法院将持续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工作,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充分用好用足打击“拒执罪”这一有力举措,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持。(张扬)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