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法院:联合惩戒让“老赖”无处遁形

2018年04月27日13:5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张某来到临颍县法院执行局,交来执行款27680元,急切询问执行法官什么时候能给他下“黑名单”。

  据介绍,2007年,王建某给张某名下的某公司供应面粉共计660袋,计款31680元。经催要张某偿还4000元,余款27680元一直未偿还。后王建某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按期偿还原告王建某剩余货款27680元及利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一直未偿付,且长期在外躲避债务,案件执行中止。

  2017年,申请人王建某发现被执行人,于是便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进行劝导、训诫,张某以案件时间久,自己记不清为由一直拒不履行。

  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因个人征信受限,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张某这下慌了神,来到法院,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案款。(田明杰 苑玉玲)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