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一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 被拘留15天

2018年04月27日16:1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4月25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接到申请人的举报,失信被执行人韩某某刚从外地打工回到家中。执行干警叫上法警立即出发,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韩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原来,原告茹某某从被告韩某某处购买矿石,后被告不能将价值22000元的矿石交付原告,于2014年12月10日为原告出具欠款22000元的欠条一张。到期后未归还,茹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韩某某偿还原告茹某某欠款22000元,于2015年10月11日前偿还原告5000元,剩余17000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还清。调解书生效后,韩某某始终没有履行偿还义务,茹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韩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等材料,但韩某某为躲避债务,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游戏,以长期外出打工为由逃避执行。

  为了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对韩某某的查找。4月25日,执行一庭接到举报,韩某某已回家。执行干警立即出发赶往现场,将韩某某堵住家中。面临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韩某某仍心存侥幸,口头答应还款却无具体行动,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代文官 贾俊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