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法院首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助挽救婚姻危机

2018年04月27日16:17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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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讯    “我们知道你们是为我们好,我们回去再冷静下来思考,将来无论结果如何都得感谢你们付出的努力!”4月26日上午,一对“80后”夫妻在湖滨区法院领取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法院给了二人三个月“离婚冷静期”,双方同意和好不离,有效挽救了一场婚姻危机。    

  丈夫起诉妻子离婚案,丈夫称与妻子性格不合,而且在孩子教育和家务琐事中存在很多分歧,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妻子应诉答辩称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承办法官经过庭前阅卷、听取夫妻双方意见,发现双方仍有感情,决定做好庭前调解工作,于是仔细听取了双方的抱怨和不满,积极进行劝说开导。双方在法官的引导下认真对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言行进行了反思,丈夫也敞开心扉,称对妻子并非没有一点感情,只是双方已经无法沟通,而且不相信妻子能够改正某些缺点,坚持要求离婚。    

  经调解法官了解到,夫妻二人之间矛盾的发生多是由于缺乏沟通所致,建议丈夫给夫妻双方考虑三个月“离婚冷静期”,通过法官做思想工作,丈夫经过考虑后表示愿意给妻子和家庭一个机会,给婚姻一个“冷静期”。妻子则表示在婚姻冷静期内一定改正缺点,积极和丈夫沟通,照顾好老人和孩子,尽最大努力维护家庭完整,如冷静期后丈夫再次要求离婚,会同意其离婚的请求。最终,法院向双方发放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并适时进行心理疏导,该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这一做法受到了当事双方的一致认可,原、被告均表示满意。    

  利用“离婚冷静期”,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危机,通过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改变了过去通行的对初次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无法定离婚情形时,径行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简单做法。通过调解和好方式结案,既提升了离婚纠纷案件审判质效,也有效促进当事人感情修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离婚案件“和”的效果。    

  湖滨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中,积极尝试推行“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具体分为案件审理中和结案后两个阶段,审理中一般为7至15天,结案后一般为三个月,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一次。    

  据悉,利用“离婚冷静期”,通过给当事人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是湖滨区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首次尝试,意在通过给夫妻双方设置一定时间的冷静期,促使夫妻重新审视婚姻生活中的言行,钝化家庭矛盾,从而正确处理夫妻感情和家务琐事,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陈华  张传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