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五一”假期不停歇 倾力执行保民生

2018年05月03日09: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4月29日,“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渑池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主动放弃休假,抓住执行时机,确保了一件涉民生案件顺利执行。

  2014年11月17日,杨某某驾驶崔某某、范某某的车辆为其运输货物,行驶至陕西省临潼市临近高速路口处,车上货物倾斜,范某某联系吊车重装货物。杨某某在帮扶货物时,吊车吊钩撞到杨某某的右手掌,造成杨某某右手受伤。因赔偿问题,杨某某诉至法院。本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崔某某、范某某赔偿原告杨某某损失238070.24元(不包含已支付的53500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一直不主动履行判决书上的义务。为维护自己的胜诉权益,杨某某向渑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法院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但二被执行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作出对二被执行人拘留、罚款决定书。因二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不在渑池境内,执行干警一直未找到其人,导致未能实施强制拘留措施。为最大努力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转变执行理念,利用“五一”假期加班执行。4月29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便来到被执行人范某某的家门口等待时机。随后,在范某某家属开门外出时将其拦下,让其配合讲明范某某目前的下落,而其家属不予积极配合。随即,执行干警又主动联系村委干部参与执行。最终,在执行干警与村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范某某的家属同意配合执行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主动筹款10万余元交到法院。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执行成果,穷尽执行手段,硬起手腕严打“老赖”,形成持续打击逃避执行的高压态势,最大努力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渑池县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赵小锁表示。(代文官 赵小锁)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