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区人民检察院以雷霆之势打击非法采沙

2018年05月09日16:23

来源:开封网

  开封网讯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2017年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反映在开封市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有多处砂场在黄河河道非法采沙,保护区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经调查,一段时期以来,该保护区内在黄河河道抽砂、平地取砂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挖砂遗留的大型坑塘有10余处之多,这些行为给湿地黄河抗洪抢险、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危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金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开封黄河务局第一黄河河务局、开封市农林局、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均存在行政不作为,未依法履行职权,致使生态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金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1月5日对该起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于2017年11月15日向上述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建议其对非法采砂行为予以取缔、处罚,并督促相关责任人修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金明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多次赴柳园口湿地保护区察看生态环境修复情况。

  接到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后,河务局、环保局、农林局等相关部门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汇报了相关情况,管委会高度重视并组织国土、环保、城管、公安、林业、河务、水稻乡政府组成违法采沙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违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调集100余人、出动了二十余辆执法车、调动了十余辆推土机和运输车对违法采沙现场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行动,在随后的整治行动中,有关部门取缔数家砂场,推平数十个巨形砂坑。

  为了进一步维护整治效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牵头组建由环保、河务、林业、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夜间巡查队,设置运输砂车查扣卡点,截获数十辆拉砂车辆,并将查扣砂土运回湿地保护区回填,截至记者发稿已经回填沙坑约3000立方米。

  今年3月,开封黄河河务局第一黄河河务局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日,宣传“严禁非法采砂拉砂 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普及滩区群众法律知晓度,增加其遵法、守法意识。

  今年4月3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在水稻办事处召开由环保局、国土局、河务局、公安局、及水稻乡和有关采砂场主参加的砂石料场专项整会议,会议要求水稻办事处浮桥周边采砂场遗留砂堆必须于近期全部推平、复耕,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昼夜不停推进中。

  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及开封市农林局严格落实黄河湿地保护巡查制度,他们组织专门队伍不定期到柳园口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并对正在开展的违法取沙及碎石清理整治现场巡查督导,将湿地保护巡查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实现湿地保护实时监管。

  目前,柳园口省级湿地保护区内的破坏环境行为已经得到根本遏制,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复耕和环境修复工作。

编辑:赵惜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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