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司机车主被拘十日

2018年05月10日16:5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驾驶人张某和车主卫某因涉嫌阻碍交通民警执行职务,分别被卢氏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4月29日20时许,一辆由卢氏驶往灵宝方向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209国道杜关卢氏县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时,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张某不仅未按民警指定位置停车,当民警赶到其车前进行检查时,张某还突然加速驶离现场,并驶入026县道向灵宝方向逃跑。民警驾驶警车尾随该车,同时电话呼叫中队其他执勤民警及杜关派出所支援。期间,执勤民警用车载警用扩音器向该车驾驶人喊话,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拒不停车接受检查,并在警车示意超车时多次变换车道故意阻止警车超车,故意多次急刹车逼停警车,以危险驾驶的行为阻碍民警执法。随后,在杜关派出所和中队增援民警的配合下,该车在026县道卢氏与灵宝交界处被拦截,但该车驾驶人张某长时间拒不开门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再三警告无果后采取果断措施,击破副驾驶玻璃强制将张某传唤到杜关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

  经初步调查,驾驶人张某在经过209国道杜关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时,执行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张某故意强行闯卡,在民警驾车尾随并用车载警用扩音器向该车辆喊话后,其通过无线对讲设备,与尾随在警车后的车主卫某通话询问是否停车,车主卫某示意其能跑就跑,造成该车驾驶人张某多次以危险驾驶的行为阻碍民警执法,并在被民警拦截后拒不下车接受检查,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

  随后,杜关派出所在查明驾驶人张某和车主卫某的违法事实后,按照规定上报审批。卢氏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违法,对驾驶人张某和车主卫某做出了上述处罚决定。(宋健 杨西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